提前退役申請說明
一、申請時間:
替代役役男入營後,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符合申請提前退伍條件者,可提出申請。如有兄弟2人以上在營服義務役時,以較接近退伍日期者申請。
二、申請條件:
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須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 役男家屬中之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妹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無其他家屬照顧或其他家屬均屬65歲以上、未滿15歲、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15歲以上未滿18歲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之學校證明就學中。
- 役男育有未滿12歲之子女2名以上,或未滿12歲之子女1名且配偶懷孕6個月以上。
- 役男父母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三等以上之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且役男無其他兄弟姊妹。但服兵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死亡或成一等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不以役男無其他兄弟姊妹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