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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令Q&A

一、相關法令

二、問與答

Q1:抽籤後何時可入營服役?

戶籍地區公所會按照役男的教育程度、就讀科系分類,所抽之籤票決定服役之軍種兵科(分陸軍、空軍、海軍陸戰隊、海軍艦艇兵)及入營先後順序,入營時間可向戶籍地區公所查詢。

Q2:役男如何參加軍種抽籤?

役男經徵兵檢查後,判定為常備役體位,戶籍地區公所會寄送抽籤通知單,應按抽籤通知書指定之日期、時間與地點,攜帶該通知書、國民身分證及私章等前往戶籍地區公所指定地點抽籤。未能到場者,得委託有行為能力之家屬代抽。役男未到場,亦未委託家屬代抽者,由主持人依規定代抽(法定代抽)。

Q3:抽籤應備證件?

參加抽籤役男,應持本通知書及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與印章親自準時到場。

Q3:抽籤是否可委託他人代抽?

參加抽籤役男,因故不能到場抽籤時,可委託有行為能力之家屬(代抽者,請持通知書、身分證、印章及役男之戶口名簿或身分證)。

如無故或因其他事故未準時到場者,依法由主持人(區長或其指派之代表)當場代抽,役男對代抽之軍種兵科籤號,不得提出異議。

Q3:抽籤是否可委託他人代抽?

參加抽籤之役男如已就學、就業者,可持通知單向就讀學校或就業單位申請公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