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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說明

一、 申請對象

(一)83年次至93年次尚未列入梯次徵集對象之役男,應接受113年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因生涯規劃,有延緩入營意願者。

(二)具下列限制條件之一者,不得申請延緩入營;仍提出申請者,應不予核准:

  1. 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者,不得申請延緩入營。
  2. 具相同等級學歷(含休、退學)曾核准延緩入營者,不得申請延緩入營。但於就讀相同等級學歷期間,因就學、延畢或暑修等原因,曾申請延緩入營者,不在此限。

 

二、申請期間

網路申請及放棄期間:

(一)申請期間:

1.  陸軍:113年7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13年11月29日下午5時止

2.  海艦、海陸、空軍:113年7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13年10月31日下午5時止

於期限內自行登入「役男入營時程線上申請」/「延緩入營申請作業」進行申請。

(二)放棄期間:

1.  陸軍:113年7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13年11月29日下午5時止

2.  海艦、海陸、空軍:113年7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13年10月31日下午5時止

於期限內自行登入「役男入營時程線上申請」/「延緩入營申請作業」進行申請。

 

三、預判入營期間:

  1. 113年預判入營月份係依歷年徵集狀況推估,會因各入營時段申請人數多寡、國防部訓量及疫情因素而變動,僅供參酌。徵集令最晚於入營10日前,由戶籍地區公所送達,實際入營日期以收到徵集令所載日期為主
  2. 「優先入營」及「未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役男徵集完畢後,即接續徵集。

各軍種預判入營日期如下:

  1. 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預定於113年12月以後
  2. 海軍陸戰隊、海軍艦艇兵、空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預定於113年11月以後

役男入營順序按延緩入營待徵集役男之出生年次先後,同年次者再依抽籤日期先後,同日抽籤者再依軍種兵科籤號順序,依國防部排定各梯次徵集訓量,分梯次安排役男入營服役。

 

四、注意事項

  1. 申請優入先入營後,欲改申請延緩入營者,應先放棄優先入營後,再申請延緩入營。
  2. 役男申請延緩入營後欲放棄者,應於規定期限內至「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延緩入營申請作業」,填寫放棄申請書,完成放棄延緩入營申請作業後,不得再申請延緩入營,請務必審慎考慮;逾放棄期限不可放棄延緩入營。
  3. 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者,不可放棄延緩入營;如無法依徵集令指定之時間、地點入營服役,應符合徵兵規則第29條之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辦延期徵集。如經核准延期徵集入營,亦同時廢止「優先入營」或「延緩入營」資格,不得異議。
  4. 延畢或113年9月繼續升學之83年次至93年次役男,無需申請延緩入營。請於開學後,依學校規定辦理註冊,由就讀學校報送延長修業名冊或在學緩徵名冊即可緩徵;94年次以後未在學亦無升學意願役男,於完成軍種兵科抽籤後,即依序安排入營。
  5. 按兵役法第32條規定,徵兵處理包含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徵集入營4項作業程序。役男入營前,需經徵兵檢查體位判定為常備役體位,並抽籤決定應服之軍種兵科後,再依徵集順序安排入營服役。(若尚未接受徵兵檢查、抽籤者,申請後仍須俟完成此2項作業,始依序徵集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