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令&QA
Q1:想知道何時可當兵?
依現行規定若無在學等其他緩徵事由,原則上徵集順序,是按未徵役男出生年次之先後,與其役別、軍種主要兵科及抽籤號次徵集之。若想知道目前排序等相關問題,建議請洽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詢問。
Q2:收到兵單(徵集令)後,有事不能入營怎麼辦?
依現行規定已收受兵單(徵集令)之役男,沒有法定延期徵集事由的話,必須依照徵集令上的規定如期入營。 若有符合徵兵規則第29條附件「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原因,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延期徵集。 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可至內政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業務資訊/役政法規/徵兵規則附件「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查詢。
Q3:要當兵時,健保要辦理轉出轉入嗎?
即將入營服常備兵役之役男需持徵集令向全民健保加保單位辦理轉出,轉出日期填報「入營當月份」,轉入單位免填,後續將由國軍單位接續辦理後續轉入程序。
Q4:當兵期間義務役薪水的入帳戶一定要郵局嗎?
依現行規定目前有郵局、台新、土地銀行跟合作金庫這四家金融機構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