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說明

一、申請對象:

83年次至93年次尚未列入梯次徵集對象之役男,可於112年6月30日以前畢業(含休、退學)等緩徵原因消滅,應接受112年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因個人生涯規劃,有優先入營意願者,得申請優先入營。

 

二、申請期間:

  1. 網路申請期間:112年5月16日上午10時起至112年6月15日下午5時止。
  2. 網路放棄期間:112年5月16日上午10時起至112年12月29日下午5時止。

請於期限內自行登入至「役男入營時程線上申請」/「優先入營申請作業」進行申請,完成網路申請並取得申請序號,即完成申請。

 

三、預判入營期間:

  • 海軍艦艇兵:112年7月至112年8月。
  • 空軍:112年8月至112年9月。
  • 海軍陸戰隊:112年7月至112年9月。
  • 陸軍:112年9月至112年12月。

 

四、入營日期:

  1. 112年預判入營月份係依歷年入營狀況推估,會因各入營時段申請人數多寡,國防部訓量及疫情因素而變動,僅供參酌。
  2. 各入營時段之徵集順序,係按役男之出生年次先後,同年次者再依抽籤日期先後,同日抽籤者再依軍種兵科籤號順序,依國防部排定各梯次徵集訓量,分梯次安排役男入營服役。

 

五、注意事項:

  1. 有優先入營服役意願且無延畢情形者(含研究所112年8月以前可畢業者),得先申請優先入營,如確認未能如期畢業,再申請放棄;已列入梯次徵集,可向就讀學校申請暫緩徵集證明書,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辦延期徵集。
  2. 役男申請優先入營後欲放棄,應於112年12月29日下午5時以前至「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優先入營申請作業」,完成放棄「優先入營」網路申請,完成放棄作業後,不可再申請,請務必審慎考量;逾放棄期間或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者,不可放棄。 
  3. 申請優入先入營後,欲改申請延緩入營者,應先放棄優先入營後,再申請延緩入營。
  4. 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者,不可放棄優先入營;如無法依徵集令指定之時間、地點入營服役,應符合徵兵規則第29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辦延期徵集。如經核准延期徵集入營,亦同時廢止優先入營資格,不得異議。
  5. 按兵役法第32條規定,徵兵處理包含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徵集入營4項作業程序。役男入營前,需經徵兵檢查體位判定為常備役體位,並抽籤決定應服之軍種兵科後,再依徵集順序安排入營服役(若尚未接受徵兵檢查、抽籤者,申請後仍須俟完成此2項作業,始依序徵集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