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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入營相關QA

Q1:如何申請儘早入營?

依現行規定,欲申請儘早入營須於公告申請期間內(大約在每年5月中旬始至6月中旬止)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點選「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 (另開新視窗)」填寫申請,後依役政署公告之專梯依序入營。

Q2:申請儘早入營後,還沒拿到兵單(徵集令)可以放棄儘早入營嗎?

依現行規定如果申請儘早入營後想要放棄資格,必須要於役政署公告的「放棄儘早資格截止日」前且尚未收受徵集令才可申請放棄,若過截止日或已收受徵集令就不能放棄,必須依規定如期入營。

Q3:申請儘早入營後,收到兵單(徵集令)可以放棄儘早入營嗎?

依現行規定如果申請儘早入營後,已收受兵單(徵集令)後,身分已轉變為現役,不得放棄入營資格了,必須依照徵集令上的規定如期入營。 除非你有法定延期徵集事由(應符合徵兵規則第29條規定),可提憑相關證明文件及徵集令,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延期徵集入營。 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可至內政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 (另開新視窗)/業務資訊/役政法規/徵兵規則附件「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查詢。

Q4:錯過申請儘早入營申請期程,要等到何時才能當兵?

依現行規定役政署每年會開放「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 (另開新視窗)」,讓役男依照自身需求選擇儘早入營或延緩入營,若沒有申請者將俟申請儘早入營之役男全數徵集完後,接續徵集沒有申請者。